《有所為 有所不為》
老師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修行與俗世不同。
俗世,
於五濁惡世之地,身處諸苦之中,而不知苦。
於我執、我見及主觀之中,
而不覺得自己有執著、堅不可破的主見、觀念及看法,
於是在執著、主見、觀念、看法現前時,已經招感,
過去於此執著、主見、觀念、看法時受害受苦之冤親債主現前。
加上若思惟此身及自我利益,
內眾加上附體眾生,使得身體愈來愈沉重,
身體的老化及病苦產生而無法自主時,
方才知止住,似乎為時已晚。
於是於一世又一世的輪迴裡,
飽受個性及生老病死之糾纏,難以清淨。
於修行,何者可為,何者不可為?
阿彌陀佛、為師及蘇佛所言可為者可為,不可為者不可為。
若是不可為而為,當要懺,誠心懺悔造惡因,
若受苦果於眼前,於己有障礙,
障於聽經聞法,障於法會,
障於昏沉,進入空間。
修行不可為之事:
將心染著,與修行清淨相違,令心有障,難能明。
如貪瞋痴慢疑、財色名食睡是修行之大礙,是當捨與斷,
而於食睡之況,適量即可,莫貪多貪有。
可為之事:
於勤修戒定慧,熄滅貪瞋痴。
於改個性,改過向善。
精進於長養慈悲、心量與包容。
於看破,放下。
於念佛,直念去,至綿綿密密不中斷,不夾雜,
至念而無念,無念而念。
是為淨土念佛之功夫。
南無阿彌陀佛。
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
南无阿弥陀佛🙏